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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單號:2001842062
列印日期:2026/10/30
彙總號碼:A54200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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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詢/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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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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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 規格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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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S |
202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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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SS 2026亞洲永續供應+循環經濟會展(內政部建研所展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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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報價時檢附策展計畫書(電子檔) (一) 展期:2026/11/11-13 (二) 地點:高雄展覽館 (三) 策展空間規劃:展場動線、主題分區、入口意象與視覺焦點規劃(含 3D 設 計、平面配置) (四) 視覺系統設計:主視覺、色彩系統、字體規劃、展館一致性設計、延伸製作 物 (五) 展示內容設計製作與輸出:各主題區展板圖文編排、展示視覺化設計(輸出、 背板、結構) (六) 展板搭建結構:展板立柱、固定結構、穩定支撐系統 (七) 展場裝潢工程:入口意象、牆面包覆、地坪局部處理、地毯、重點結構加強 支撐 (八) 展場租借設備:參展廠商櫃子*6 組、40 吋電視*3、插座*3、洽談桌椅 2 組 (九) 入口意象結構及設備租借:55 吋電視一台,壁掛結構與 Pirtition 補強、 展板設計與施工 (十) 拍照手拿板 4 個、安裝與撤場作業(進撤場人力、設備定位、活動執行、電 費) 、相關保險 (十一) 媒體公關:計畫相關新聞稿發布兩波,電子媒體宣傳第一波 3 則,第二波 5 則 (十二) 11/10 完成展場布置、11/13 完成撤展(依場地規範)、11/30 結案報告(w ord)及相關文件
1.廠商應依本院規範具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敬請採購 人員於下單時要求廠商簽署「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書」,並存檔。 2.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 如:感電、墜落、碰撞等),採取危害預防措施, 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 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吊掛、設施中斷、高架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並配合場 地管理單位相關要求辦理。 3.廠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電氣設備電源系統 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電力配置也請配合場地管理單位要求) 4.橫越地面/通道之電源線應以膠帶或壓條固定,防止人員絆倒。 5.如有合梯作業,應遵循合梯作業安全,2人協同作業,應確認構造堅固、材質不 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兩梯腳間有金屬 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有安全之防滑梯面、不得做為二工作面 之上下設備使用且禁止站立於頂板作業、不得站立合梯上方橫向移動。 6.如有高於2米以上作業,有墜落風險時,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如設置工作平台 、使用高空作業車等,工作人員應穿著安全帽、背負式安全帶等防護。 7.現場之設備物料等,應移放置安全處,不影響通行動線安全。搬運過程應有防止 設備傾倒壓傷人員之安全措施,工作人員應穿安全鞋。 8.板材與櫃體等應固定良好,邊緣處應導圓,不得有銳利邊緣或尖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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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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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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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 |
電話: |
詢價條款:
本案決標方式: 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 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
除規格明訂允許二手、整新品、水貨或展示品者外,得標後廠商必須以新品(公 司貨)交貨。 採購承辦人: 羅翊菱、電話:03-5917577、傳真:03-5162850、email:sophie .lo@itri.org.tw 報價請填寫廠商統一編號: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預計交貨日期為 115 年 11 月 30 日前交貨/裝運,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 期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一。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百 分之二十。 3、交貨地點: ■高雄展覽館 4、保固期:驗收合格後___個月。 5、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6、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7、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為決標對象 或分包廠商。 8、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9、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 https://vendor.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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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人:羅翊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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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3-591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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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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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516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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