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訊系統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841705
列印日期:2026/10/29
彙總號碼:A232000710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ST 20261223  
 115-116年度強化服務業人才韌性計畫說明會委託辦理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專業勞務採購規範書

註① 委託服務之目的、項目、工作範圍
一、委託項目及工作範圍
(一)委託項目:協助辦理「115-116年度強化服務業人才韌性計畫」計畫說明會
辦理與規劃作業。
(二)工作範圍
1. 完成「115-116年度強化服務業人才韌性計畫」2場說明會及執行規劃報告一式
。
2. 辦理時間:115年12月23日前完成。

註② 服務之提供方式、工作時程
一、服務之提供方式:
流程:說明會執行規劃案
主要工作項目:提供「115-116年度強化服務業人才韌性計畫」說明會辦理作業規
劃。
流程:說明會宣傳及辦理
主要工作項目:配合作業規劃辦理。
流程:活動內容驗收
主要工作項目:提供上述電子檔備查。
流程:結案
主要工作項目:彙整上述文件審查後結案。
二、工作時程:自簽約次日起至115年12月23日止。

註③ 廠商所應具備之服務經驗、專任技術人員及此等人員所應持有之證照或資格,
或其他與提供服務有關之資格條件
承作廠商應具備以下資格:
本案需具備明確之推廣對象及有效之推廣管道,以協助說明會辦理、執行推廣及招
生相關作業,承作廠商須具備產業目標對象之開發、聯繫及推廣能力。
((廠商所應具備之服務經驗、專任技術人員及此等人員所應持有之證照或資格,或
其他與提供服務有關之資格條件,請提供專業證照及實績證明文件))

註④ 服務工作完成後所應達到之目標或成果
本案工作成果應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推動「服務業AI人才培育計畫」規範執行,且
品質應符合本案要求。

註⑤ 廠商應提出之服務建議書及其應含之內容。如主要工作項目之時程、數量、價
格、計畫內容、圖說、章節次序或頁數限制等。
投標廠商應依本案採購規範書規定提送服務建議書,內容應含說明會辦理規劃書。

註⑥ 服務之工作範圍及內容明確者,其績效衡量指標、驗收項目(或驗收方式、合
格條件)及付款標準
驗收項目及驗收標準:
查核點1
查核點日期:簽約次日起2週
驗收項目:提交辦理說明會規劃書
付款比例:50%
查核點2
查核點日期:115年12月23日
驗收項目:完成2場說明會辦理
付款比例:50%

一、驗收方式:由需求單位就驗收項目進行查驗,需符合雙方所議定之規格內容。
二、付款方式:各查核點驗收完成即刻支付當期款項。
三、若承作廠商未如期完成交付,經定期催告,逾期未能改正時,工業技術研究院
得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案之進行;若因可歸責承作廠商之事由致未能如期完成本
案時,承作廠商應賠償工業技術研究院本案總額1%/天的違約金,以總額20%為上限
;若因承作廠商造成工業技術研究院無法如期驗收,導致工業技術研究院被業主違
約扣款、影響商譽等之重大情節者,工業技術研究院得以視情節重大程度,逕行向
承作廠商求償。

註⑦ 權利之歸屬
一、廠商履約結果涉及智慧財產權者:
■ 本院有權永久保存及無償使用,廠商放棄行使人格權。
□ 本院取得部分權利(內容由本院於招標時載明)。
□ 本院取得全部權利。
□ 本院取得廠商無償授權(內容由本院於招標時載明),前述授權內容非經本院
同意,廠商不得重複授權第三人。
□ 廠商因履行契約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本
院,廠商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廠商保證對其人員因履行契約所完成之著作,與其
人員約定以廠商為著作人,享有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
□ 其他(請說明)。

二、廠商交付本案相關產品如包含第三者開發之產品(或無法判斷是否為第三者之
產品時),應保證(或提供授權證明文件)其使用之合法性(以符合中華民國著作
權法規範為準),如隱瞞事實或取用未經合法授權使用之識別標誌、圖表及圖檔等
,致使工研院遭致任何損失或聲譽損害時,廠商應負一切損害責任(含訴訟及律師
費用),並盡最大努力於涉訟或仲裁中為工研院之權益辯護。
三、關於本專案廠商必須遵守著作權及專利法之一切規定,如有違反情事發生,廠
商應負完全法律責任。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請款開立 □ 發票 □ 收據 □提供407繳款書
供應商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請詳閱附件並蓋章回傳
**提供產品如有環保標章號碼,請主動提供
**採購承辧人: 黃仕婷 E-mail: sth@itri.org.tw/電話: 03-5916965/傳真: 03-5
162878

本案決標方式:
1. 貴 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 (請另外提供價規格型
號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
低於底價者決標。
2. 上列所示需求日為本購案交期,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交貨。
★★請注意:交貨日期為貨品寄達本院日期,非貨品寄出日期,敬請注意,謝謝!
★★
3. 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壹 ,罰款上 限為成交
總額之百分之貳拾。
(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4. 交貨地點:工研院 中興院區
5. 保固期: 驗收合格 __ 個月
6. 付款方式: 依採購規範書或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
前報銷,於次月2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
7.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8.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廠商。
9. 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10. 規格如有疑問mail採購承辦人轉user洽詢。
11. 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
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應由承攬商負
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單,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責,並
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12.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承辦人:黃仕婷 聯絡電話:03-5916965
地址: 傳真:03-516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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