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訊系統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839587
列印日期:2026/10/21
彙總號碼:A542007547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10 月 22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CS 20261218  
 六甲院區消防年度檢修申報缺失修改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投標時應檢附
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至少須設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且出示有效證件,且證照持有人須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
請購規格
承攬商安全會議應檢附下列資料,否則不得開工
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其附件內容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請廠商於購案截標日期24:00前,上網至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報價;或以
信件方式回傳報價。
★本案為工程委託或工程維護保養案件,須請廠商至物料決標單價系統維護決標單
價[網址:https://outcmppms.itri.org.tw/public/cmppmain
★【必填】供應商統一編號:      、 傳真:    、e-mail:
        。
★本案不允許大陸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 採購承辦人:彭家容;Email: shakira@itri.org.tw,請多利用email回覆。
★本案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請另外提
供價規格型號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
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無法逐一通知比價結果,敬請見諒。
1.,,本購案預計交貨日期依上所列需用日期前交貨/裝運,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
交期為訂購後 ______年_____月______ 交貨/裝運。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 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 1,罰款上限為成交總
額之百分之20。【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3.,,★廠商需於交貨/完工當日,將完交貨/完工日期書面(如紙本書面、傳真、郵
件..等)通知工研院
4.,,貴公司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為本院
之公職人員(工研院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法」除第十四條但書外,不得參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交貨地點:台南市六甲區工研路8號(六甲院區-PCM廠)
6.,,貨到齊後____日內完成安裝測試。教育訓練;線路圖____份;操作手冊____份(
電子檔);保固期:驗收合格後   12   個月。
7.,,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前報銷,於次月2
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8.,,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9.,,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
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  害賠償,應由承攬商
負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責,並應賠
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備註:
1.消防檢修廠商應符合消防法規有關檢修申報業務執行資格,作業終了,應確認所
有消防設施回復正常功能。
2.進行火警遮斷前,應事先提出「中斷/復歸環境安全及設施功能申請」,經核准
後始得遮斷,並派員在場監視,遇有火警事件,立即通知、疏散現場人員,且在安
全無虞的情況下進行滅火;當日作業終了,應立即恢復火警偵測、警報功能。
3.消防感知器汰換前應通知申請人事先公告周知同仁,汰換後,應測試其可正常作
動。受信總機及火警偵測訊號完成汰修應將與中央監控系統連線測試功能正確性列
入驗收條件。
4.滅火器性能檢查後請依消防法規規定張貼檢修完成標示。
5.設備汰換用之電池應具備國家商檢局檢驗合格標章(BSMI認證)。
6.防爆燈具應具備應有TS標章。
7.院內施作承攬管理相關事項:
(1)承攬商施工前請參加請購部門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如:
墜落、感電等),採取危害預防措施(承攬商應提供作業人員護具並監督使用),並
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高架、吊掛、設施中斷、高架等
管制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2)承攬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承攬商用電不
得自行架設,亦不可串接延長線,電氣設備電源系統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
(3)如有合梯作業應遵循合梯作業安全,2人協同作業,應確認構造堅固、材質不得
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兩梯腳間有金屬等
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有安全之防滑梯面、不得做為二工作面之
上下設備使用且禁止站立於頂板作業、不得站立合梯上方橫向移動。
8.本案若涉及氣體自動滅火系統檢修,應採取人員缺氧窒息危害預防措施,確保人
員安全。
9. 廠商應至少於施工一週前提供作業排程,以利進行作業前溝通與公告。
10. 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穿著可識別之制服或背心,穿著完整包覆腳指的鞋款。
11. 檢查過程若有發掘需立即改善之狀況,應立即通報本案聯絡人,完成後應出具
報告。

承辦人:彭家容 聯絡電話:03-5917726
地址: 傳真:03-51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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