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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單號:2001836800
列印日期:2026/10/13
彙總號碼:T5510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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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詢/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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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10
月 14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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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 規格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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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AI |
2026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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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1234ze冷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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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成分濃度:100.000000000000000% 包裝規格:160.00公斤 液體 CASNo:29118-24-9單一包裝重量:100.000000000000000Kg
環安注意事項: 1.得標廠商須檢附一年內並與請購單CAS NO.及規格(含濃度)一致之合格繁體中文S DS電子檔。 2.請廠商依規定於容器外觀明顯處張貼符合法規之標示。 3.使用危害性氣體前,請該實驗場域備妥危害性氣體偵測器並連線中央監控室。 4.鋼瓶不要買斷並於氣瓶用罄時,上線註銷並交由原廠商攜回。 5.送貨時,先送至工研院管制站(中興院區-77館140室)確認後再送至請購人要求 之送貨地點。 6.請購人請於鋼瓶到貨時,確認廠商提供圖示之正確性與是否已張貼本院條碼(如 貨品是以快遞送達,請管制站補條碼,中興院區管制站分機18283/光復32099)。 7.廠商之「鋼瓶規格」、「鋼瓶運送安全規定」、「運送人員要求事項」等請參照 本院高壓氣體暨鋼瓶供應服務契約之高壓氣體暨鋼瓶供應服務規範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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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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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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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 |
電話: |
詢價條款:
請款開立 □傳統手開三聯式 □電子發票 □收據 (請勾選) 供應商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開立發票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產品如有環保標章號碼,請主動提供 **採購承辧人:賀曼婷 E-mail: MTH@itri.org.tw
本案決標方式: 1. 貴 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 (請另外提供規格型號 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 於底價者決標。 2. 上列所示需求日為本購案交期,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交貨。 ★★請注意:交貨日期為貨品寄達本院日期,非貨品寄出日期,敬請注意,謝謝! ★★ 3. 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壹,罰款上 限為成交總 額之百分之貳拾。 (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4. 交貨地點:工研院 中興院區 5. 保固期: 驗收合格 __ 個月 6. 付款方式: 依採購規範書或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 前報銷,於次月2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 7.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8.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 者,若為工 研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 9. 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10. 規格如有疑問mail採購承辦人轉user洽詢。 11、氣體鋼瓶: (1) 請檢附製表日期一年內之安全資料表(SDS),其cas no.及危害成份(成份百分 比W/W%)均需符合規格內容。 (2) 列管毒性氣體請提供販賣許可證影本及依法定期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毒化物運 作紀錄內之「申報日期」、「申報總重量」與「申報濃度(W/W%)」。 (3) 列管毒性氣體請依法標示危害成份百分比(W/W%),原廠瓶身標籤 (若無則另行 檢附產品檢驗報告書)、危害標示與安全資料表三者標示濃度均需符合規格內容以 供查核。 (4) 氣體鋼瓶規格、安全檢查、危害標示應符合相關法規或相關標準。 (5) 氣體鋼瓶需經合法立案之氣體供氣工廠檢驗合格,灌裝完成應經確實檢查無漏 氣後方可運送,供應之氣瓶水壓測試有效期限應在六個月(含)以上。 (6) 氣瓶運送狀態必須覆蓋瓶帽保護,運送人員應遵守作業守則。 (7) 確運送氣體量超過50公斤時,運送人員、運送車輛應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8) 送貨單上請註明訂單號碼、品名、數量及包裝單位。 (9) 貨車進入本院區應掛紅旗表示裝載危險品,進入本院區貨車車速不得超過三十 公里。 (10) 確定鋼瓶閥關緊並裝護蓋旋緊後才可將鋼瓶卸下貨車。 (11) 搬運鋼瓶時貨車應熄火,搬運區及隨車 人員不得吸煙、不得以拖拉、滾動、 推倒、擲等方式搬運鋼瓶,需用專用手推車搬運。 (12) 運送地點在二樓(含 )以上且無貨梯使用時,應以起重機或二人以上共同抬運 方式運送至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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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人:賀曼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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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3-591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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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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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516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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