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價單號:2001825833
列印日期:2026/08/27
彙總號碼:A512003984
|
| 詢/報價單
|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08
月 28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
| 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 規格 | |
| 10 |
|
1 |
CS |
20260925 |
|
| | 蝕刻機 Chiller 裝機 | | |
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 | 1.SMC INR-495-023-X014*1 2.SMC INR-498-016E-X007-2*1 3.以上兩台Chiller配管作業(包含接頭與管路保溫) 4.Chiller Hose & Quick Connector 5.需配合主設備進行現場勘查走線長度丈量 6.需依無塵室作業規定進行配管工作 投標時應檢附 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至少須設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且出示有效證件,且證照持有人須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 請購規格 承攬商安全會議應檢附下列資料,否則不得開工 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其附件內容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
|
|
|
廠商簽章:
|
總價合計:
|
| 聯絡人: |
電話: |
詢價條款:
一、發票抬頭:工業技術研究院/統一編號:02750963/(1)發票日期不得早於訂單 日期。(2)交貨時請於送貨單及發票上註明本訂購單編號,並至https://vendor.it ri.org.tw//create_vd1.aspx輸入發票資料,以利加速本案收貨付款程序。(3)發 票逕寄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77館164室 承辦人葉詩勻,如為電子發票請m ail至:syy@itri.org.tw。 二、交貨期限:交貨日期為貨品寄達本院日期,非貨品寄出日期。請依上列訂單交 貨日期,除因可歸責於本院之事由或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且經本院認可者外, 廠商不得主張不負債務不履行責任或要求延長履約期限。 三、貨到齊後X日內完成安裝試車。線路圖X份;操作手冊X份;保固期限X月。 四、交貨地點: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77館140室(收貨管制點)。惟交貨時 未經收貨管制點者,原則上將延後一個月報銷請款。 五、貨到本院請洽收貨管制點收貨小組(電話:03-5916768或03-5916551或03-57321 12) ,並開立收驗單以利後續付款作業。若為化學品請於同地點先經管制點查驗合 格後再送交請購人。 六、付款條件:驗收合格後,依本院每月定期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前報銷,於 次月19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遇假日順延)(付款查詢網址: https:/ /payquery.itri.org.tw/Vendor/Pay_Inv_Query.aspx,若無法查詢請洽採購 經辦人,或會計處查詢電話03-5919201)。支付款項時,匯費 (基本費13元)、郵費 (基本費28元)自款項中逕予扣除,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七、罰則:逾期交貨每日罰成交總額仟分之一,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佰分之二十( 罰款金額至少新台幣100元以上)。 八、注意事項:(1)本訂單經貴寶號接受後視同正式合約,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 更改。(2)無貨可交之購案,如工程、勞務、修理保養等,請於完工當天檢附完工 報告書等並通知上述指定收貨人,否則本院得視同未交貨。(3)逾期未交貨或交貨 品質不良、所交貨品不符、有瑕疵、未齊全或未按指定地點交貨者(前述情形視同 未交貨),本院擁有取消訂單之權利,且得沒收履約保證金,並按章科罰。(4)請於 發票備註欄、貨品包裝上及送貨單上註明本案採購單編號,發票請送交本案承辦人 ,俾便辦理核銷。(5)本院提供之技術資料僅限承製本案使用,非經允許不得作為 其他用途。(6)驗收時賣方所售物料須依限期交齊,由買方按照約定規範或所附藍 圖驗收,不合規範或損壞之貨品應由賣方取回,並由買方另訂期限交貨。(7)廠商 不得對本院相關人員要求、期約、收受或給予賄賂、佣金、仲介費、後謝金、回扣 、餽贈、招待或其他不正利益。廠商知悉有前述情形者,應立即通知本院,並提供 相關證據,配合本院之調查。廠商違反本條約定者,本院有權終止或解除本訂單, 並將溢價及利益自訂單價款中扣除。(8)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 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提供 之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件持有人須為承攬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於開工前參 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 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 失或損害賠償,應由承攬商負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依 法參加勞保或職業災害險,否則本院得終止或解除本訂單。違反相關規範一切責任 由承攬商自行負責,並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9)賣方所交貨品如涉有專利 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營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等糾紛,概由賣方負責,本院 若因此遭受損失時,賣方應負賠償任。如因賣方所交貨品之瑕疵致本院或第三人遭 受損害時,賣方應負賠償責任。(10)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工 研院利益者,工研院得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直接實 質損害。前述損害不包括廠商所失利益或其它間接、附隨的損害或損失。(11)廠商 需負責將貨品之包裝拆卸物或施工範圍經拆除之廢棄物運離。(12)本院相關採購資 訊,請參閱網址https://vendor.itri.org.tw。
|
| 承辦人:葉詩勻
|
聯絡電話:03-5918055
|
| 地址:
|
傳真:03-5162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