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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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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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CS |
202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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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I產業輔導資料蒐集委託服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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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I產業輔導資料蒐集委託服務 一、,,委託目的: 經濟部產發署為強化我國製造業韌性與產業競爭力,整合產官學研各界資源與能量 ,共同協助推動製造業AI應用、數位轉型、智慧化升級及人才培育,特成立產業競 爭力輔導團計畫,以實現產業競爭力的再升級。 爰委託系統化執行受輔導廠商之背景調查、資料蒐集、訪談確認與初步判讀作業, 以作為後續輔導診斷、AI工具導入、人才培育、技術輔導、節能服務或其他政府資 源分流之參考依據。 二、,,委託服務範圍: 針對產發署規範之受輔導廠商且已完成競爭力輔導團核定之受輔導廠商,進行廠商 背景資料蒐集、公開資訊查核、AI導入條件初判及後續輔導建議等工作。 本案預計完成輔導目標廠商共計15家,每家廠商應完成一份「廠商AI導入背景調查 與應用機會初判報告」,共計15份。 三、,,委託內容: (一),,廠商營運背景與產業定位調查: 應蒐集並整理廠商基本營運資料,內容至少包含: 1.,,公司名稱、統一編號、成立時間、所在地、主要營業項目。 2.,,主要產品或服務內容。 3.,,製造業類別、次產業別及產業鏈位置。 4.,,員工規模、實收資本額、營收概況或其他可公開取得之營運資訊。 5.,,主要營運型態,例如自有工廠生產、部分委外、委外生產、品牌通路、設計研 發導向等。 6.,,主要生產型態,例如大量標準化生產、少量多樣、客製化接單、專案型交付或 非製造型服務。 7.,,主要客戶、市場、供應鏈位置或產品應用領域;如資料不可得,應註明限制。
(二),,公開資訊、合規紀錄與外部資料查核 應就每家廠商辦理公開資訊查核,內容至少包含: 1.,,公司登記資料或商工登記資料。 2.,,公司官網、公開簡介、產品型錄、新聞稿或公開報導。 3.,,近三年政府計畫參與紀錄、獲獎紀錄、公開補助或輔導資訊。 4.,,近三年重大違規、裁罰、環保、勞動、工安或其他合規紀錄;如查無紀錄,應 註明查詢來源與查詢日期。 5.,,其他足以判斷廠商營運狀況、技術能力或市場布局之公開資料。 6.,,應於報告中列明資料來源、查詢日期及引用依據。若資料來自企業提供或訪談 內容,應註明資料取得方式與確認日期。 (三),,自動化與數位化基礎盤點 應依公開資料、企業提供資料及訪談結果,初步盤點廠商之自動化與數位化基礎, 內容至少包含: 1.,,主要製程或營運流程概述。 2.,,現場設備自動化程度。 3.,,是否使用ERP、MES、SCM、CRM、WMS、QMS、能源管理系統或其他資訊系統。 4.,,生產、品質、設備、能源、庫存、訂單、文件或客戶資料之紀錄方式。 5.,,是否具備設備連網、資料擷取、感測器、資料庫、雲端平台或資料倉儲等基礎 。 6.,,目前資料是否多以紙本、Excel、人工紀錄、系統匯出或即時資料方式保存。 7.,,資料管理、資料品質、跨部門資料串接及資料治理之初步狀況。 (四),,經營挑戰與AI應用需求初探 應依廠商營運情境,初步整理其可能面臨之經營挑戰與AI應用需求。內容可包含: 1.,,生產效率、製程穩定、良率、瑕疵檢測、設備維護、排程、能源管理、文件作 業、知識管理、客戶服務、庫存物流、供應鏈管理或經營決策等面向之痛點。 2.,,痛點發生場域、影響範圍與可能造成之成本、效率、品質或交期影響。 3.,,廠商推動智慧製造、數位轉型或AI導入之可能目標。 4.,,廠商目前對AI導入之認知程度、期待效益及主要疑慮。 5.,,本項內容應以敘述方式呈現,不宜僅以勾選方式填列。
(五),,AI導入準備度初判 應就每家廠商進行AI導入條件初判,並至少從下列構面說明: 1.,,數據基礎:是否具備可用資料、資料量、資料品質、資料格式、資料保存方式 及資料取得限制。 2.,,流程基礎:是否具備穩定SOP、標準化流程、清楚的問題定義及可量測指標。 3.,,技術基礎:是否已有自動化、數位化、系統串接、設備資料或影像資料等基礎 。 4.,,組織人才:是否具備IT、OT、資料分析、製程、品保、設備或專案管理等相關 人員。 5.,,管理支持:管理層是否具備導入意願、預算規劃或跨部門協作基礎。 6.,,導入急迫性:AI導入是否能對應明確痛點,並具備短中期推動價值。 7.,,PoC可行性:是否適合進入概念驗證、資料整備、工具導入或暫以教育訓練為 優先。 8.,,可採「高/中/低」、「成熟/部分具備/尚待整備」或其他評等方式呈現, 但應附上判斷理由,不得僅列評等結果。
(六),,AI應用機會分析 應依各廠商狀況,提出至少1項、至多3項潛在AI或智慧化應用情境。每一項應用情 境至少包含: 1.,,應用主題。 2.,,對應痛點。 3.,,預計使用場域或流程。 4.,,所需資料類型,例如設備數據、製程參數、品質檢驗紀錄、影像資料、文件報 表、人工紀錄、外部市場資料等。 5.,,目前資料可得性與資料缺口。 6.,,可能採用之AI或智慧化方式,例如影像辨識、異常預警、預測分析、參數最佳 化、智慧排程、生成式AI知識輔助、自動分類或規則加AI混合應用等。 7.,,初步預期效益,包含可量化或質化效益。 8.,,導入前需補強之條件。 9.,,建議下一步,例如資料盤點、資料標籤、PoC規劃、導入工具、尋找資服業者 、參與培訓或申請相關輔導資源。 (七),,導入限制、成本因子與風險分析 應就每家廠商之AI導入限制與風險進行初步說明,內容可包含: 1.,,關鍵資料不足或資料品質不佳。 2.,,設備未連網或資料無法自動擷取。 3.,,系統分散、格式不一或跨部門資料整合困難。 4.,,缺乏內部AI、IT或資料分析人才。 5.,,現場流程尚未標準化,導致AI應用不易落地。 6.,,導入成本、維運成本或投資效益不明。 7.,,資安、個資、營業秘密或資料使用權疑慮。 8.,,供應商選擇、系統整合或後續維護風險。 9.,,其他可能影響導入之因素。 10.,,應就可能成本項目進行類型化說明,例如人力、軟體、硬體、開發建置、系 統整合、教育訓練、雲端與運算、維運及支援服務等,但除主辦單位另有要求外, 不需提出正式報價或投資評估承諾。 (八),,後續輔導分流建議 應依調查結果,提出各廠商後續輔導分流建議,可能方向包含: 1.,,建立數位化或資料基礎。 2.,,進行AI概念驗證或技術導入。 3.,,導入AI工具或智慧化服務。 4.,,強化AI人才培育與組織治理。 5.,,導入現場設備、感測器或資料擷取工具。 6.,,推動研發創新或技術升級。 7.,,尋求跨域合作、資源媒合或資服業者協助。 8.,,銜接技術輔導、AI試產線、節能服務、市場拓銷、金融支持或其他政府資源。 9.,,暫不建議立即導入AI,而應先進行流程整理、資料整備或教育訓練。 10.,,本項建議應說明判斷理由,並列出後續正式輔導時建議優先確認之問題。 四、,,驗收條件: 1.,,完成15家廠商報告,且各報告架構一致、內容完整。 2.,,每份報告均應涵蓋廠商營運背景、公開資訊查核、自動化與數位化基礎、AI導 入準備度、AI應用機會、導入限制與後續輔導建議。 3.,,各章節不得僅以制式文字或空泛描述填列,應能反映個別廠商之產業屬性、營 運特性與AI導入條件。 4.,,報告內容應具備可追溯性,所引用之公開資訊、企業提供資料或訪談內容,均 應列明來源或依據。 5.,,AI應用機會分析應與廠商痛點、資料條件及導入限制相互扣合,不得僅列舉一 般性AI應用名詞。 6.,,後續輔導建議應能支援主辦單位進行輔導資源分流、訪談重點設定及後續診斷 作業。 7.,,彙整表應能呈現15家廠商之整體比較與分流建議,供主辦單位後續決策參考。 8.,,若主辦單位認定成果內容有缺漏、資料來源不明、分析不足、格式不符或無法 支援後續輔導作業者,得要求限期補正。 五、,,付款時程: 1.,,付款方式: I.,,委託確認後支付第一期款:支付總款項之50%。提交訪談題綱及資料蒐集清單 ,並開立領據或發票以供主辦單位確認後辦理付款流程。 II.,,完成背景調查與應用機會之報告支付第二期款:支付總款項之50%。完成廠商 AI導入背景調查與應用機會初判報告並經主辦單位驗收通過後,開立領據或發票以 供主辦單位確認後辦理付款流程。如成果經審查需補正者,應於補正完成並經主辦 單位確認後,始得辦理第二期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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