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訊系統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797321
列印日期:2026/04/09
彙總號碼:A552001679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04 月 10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CS 20260930  
 太陽能水域發電系統供電與安全性最佳化研析與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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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
 一、 工作項目
1.太陽能水域發電系統供電穩定性研析與驗證。
針對水域型太陽能發電系統之供電行為、運轉特性及環境影響因素進行資料蒐集、
現場量測與分析,檢視系統在海洋性環境下之供電穩定性與可能風險,並提出供電
最佳化方向與改善建議。
2.太陽能水域發電系統安全性研析與驗證。
針對海上或水域型太陽能系統所面臨之結構、材料、腐蝕、生物附著、設備劣化及
環境負荷等議題進行調查、分析與驗證,評估其對系統安全、使用壽命及維運作業
之影響。
3.現地試驗場域資料蒐集與觀測分析。
利用既有示範驗證場域,執行必要之現地調查、試驗規劃、數據量測、試片部署、
樣本觀察、資料整理及研析工作,建立本案相關之基礎資料庫與分析成果。
4.系統改善建議與報告撰擬。
依據現地量測與分析結果,彙整本案執行成果,提出太陽能水域發電系統於供電穩
定性、安全性、材料耐久性、維運管理及後續驗證方向之改善建議,並完成規劃書
及期末報告書。

二、 驗收項目與時間
1.廠商應於115年9月30日前繳交本案相關成果文件電子檔一份,內容至少應包含下
列項目:
*1.115年4月30日前完成,太陽能水域發電系統供電與安全性最佳化研析與驗證規
劃書,,
*2.115年9月30日前完成,太陽能水域發電系統供電與安全性最佳化研析與驗證報
告書,,
2.前述成果文件內容應包含工作執行方法、試驗或調查規劃、量測或觀測資料、分
析結果、問題研判、改善建議及結論等。
3.實際驗收內容與格式,得由請購單位依執行需求補充修正,廠商應配合辦理。


三、 廠商條件:
須具備執行本案之實務經驗,並具有下列相關專業能力之一項以上:
(一)太陽能發電系統設計、供電分析或系統最佳化能力。
(二)水域型或海上型太陽能系統之研究、測試、驗證或維運經驗。
(三)材料腐蝕、防護技術、生物附著、海洋環境量測或調查研究能力。
(四)須具海洋環境試驗場域操作能力或相關學研單位合作經驗。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相關經歷、執行實績、團隊專業背景及其他足資證明具履約能力
之文件。
四、完成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決標簽約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並應依第三點所列各查核點期限
完成各項工作及成果交付。如因配合場域作業、天候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廠商之
因素須調整時程,應經請購單位同意後辦理。
五、權利之歸屬:
凡因執行本購案所產生之文件、圖表、照片、數據、分析成果、報告及其他相關智
慧財產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歸工業技術研究院所有。未經工研院書面同意,
廠商不得擅自對外公開、發表、轉授權或作其他目的之使用。
六、付款方式:
本案付款方式分二期辦理:
(一)完成驗收項目*1,經請購單位審查通過後,支付契約總價50%。
(二)完成驗收項目*2,並經結案驗收合格後,支付契約總價50%。
前述付款均須俟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應辦事項,並檢具相關請款文件後辦理。
七、結案驗收:
本案結案驗收依契約及本規範書相關條款辦理。廠商所交付之成果內容,須經請購
單位確認符合需求,始得辦理驗收合格。如成果內容未符需求,廠商應依請購單位
意見限期修正、補件或說明,至符合規定後始得結案。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請款開立 □ 發票 □ 收據 □提供407繳款書
供應商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請詳閱附件並蓋章回傳
**提供產品如有環保標章號碼,請主動提供
**採購承辧人: 黃仕婷 E-mail: sth@itri.org.tw/電話: 03-5916965/傳真: 03-5
162878

本案決標方式:
1. 貴 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 (請另外提供價規格型
號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
低於底價者決標。
2. 上列所示需求日為本購案交期,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交貨。
★★請注意:交貨日期為貨品寄達本院日期,非貨品寄出日期,敬請注意,謝謝!
★★
3. 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壹 ,罰款上 限為成交
總額之百分之貳拾。
(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4. 交貨地點:工研院 沙崙院區
5. 保固期: 驗收合格 __ 個月
6. 付款方式: 依採購規範書或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
前報銷,於次月2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
7.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8.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廠商。
9. 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10. 規格如有疑問mail採購承辦人轉user洽詢。
11. 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
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應由承攬商負
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單,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責,並
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12.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承辦人:黃仕婷 聯絡電話:03-5916965
地址: 傳真:03-516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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