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條款:
1.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會同施工場域公 司相關人員共同討論危害事項,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 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吊掛、設施中斷、高架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2.承攬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電氣設備電源系 統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防爆場域作業,作業現場應進行火源管制及防止靜電 累積,如使用無火花工具、設備採靜電導除等。 3.作業前,應事先與委託單位確認關閉水電氣液供應源,若設備、管線有危害性氣 /液供應或壓力等,應確認已排除清空、洩壓、盲封、遮斷等。並確認設備與管線 溫度為常溫可施做範圍。電源供應應關閉,進行上鎖與掛牌揭示「停電作業中,禁 止送電」,以避免作業中誤送電,造成人員危害風險。 5.若於防爆場域施做,線路應採防爆配管,廠商配線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電 工法規之要求,並由合格電氣技術人員執行,禁止活線作業,線徑應符合用電設備 需求,且披覆完整,線路應沿牆壁或線架配置,並套管防護、固定良好。 6.若有穿牆/穿樓板之管線,洗孔處與管線間縫隙應確實進行防火填塞。
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 /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因無法一一通 知比價結果,敬請多見諒。 ◆◆除規格明訂允許二手、整新機、水貨或展示品者外,得標後廠商必須以新品( 公司貨)交貨。 ◆◆採購承辦人:黃宜蓁、email: Jen.Huang@itri.org.tw ◆◆報價請填寫廠商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 E -maill:_______________ ,,,,,, 1.上列需用日期為貨到指定地點日期,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1,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之 百分之二十 (罰款未達100元者,以100元計) ★★★ 廠商需於交貨/完工當日,將完交貨/完工日期書面(如紙本書面、傳真、郵 件..等)通知工研院★★★ 3.交貨地點: 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321號2館106室 收貨服務窗口:徐庭茵 電 話:03-5732303 傳真:03-5753255 (請務必交貨至訂購單上之管制人員處,勿直接給使用者,以免延後一個月報銷請 款) ◆4.保固期:驗收合格後________個月。 5.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貨款。 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6.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7.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8. 本案已上網公告,有關本案之規格附件,請至本院詢價案公告網址( https://q uotaweb.itri.org.tw/quotabrowse.aspx ),輸入「案號(彙總編號)」以茲查詢。 【附件僅供本案招標使用,不得轉為其他用。 備註: 1.有任何資料需求請洽採購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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