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訊系統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796105
列印日期:2026/04/01
彙總號碼:A542001940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04 月 07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CS 20260515  
 鍍膜驗證場域之排氣管路設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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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VD鍍膜驗證場域之備用排氣管路設計配置
需在指定場域進行鍍膜實驗用排氣管路的設計配置,達到當原有排氣功能失效,可即時切換至備用排氣管路。
鍍膜用排氣管路需處理量> 75 CMM(約4,500 m³/hr)、靜壓SP=150 mmAq。
使用排氣馬達需為IE3高效率馬達。
使用排氣設計與配置的組件材料都需要防腐蝕材料,如PP與PVC
詳細規格如附件所示
完工後需進行最終排氣測試,可處理鍍膜設備的排氣需求,出口排放符合排放標準。
保固期至少一年,保固內容含材料、施工與性能
現場需進行備用功能測試與鍍膜互鎖的安全防護的模擬測試
驗收需附需提供管線設計圖、操作與保養手冊、保固證明書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本案已上網公告,有關本案之規格附件,請至本院公告網址(https://quotaweb.
itri.org.tw/quotabrowse.aspx)輸入「案號(彙總號碼)」以茲查詢。
【必填】供應商統一編號: e-mail:
◆採購承辦人:劉立安 E-mail:leannliu@itri.org.tw,請多利用email回覆。
請於2026.04.07 24:00前 上網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 報價或傳真至03-5162883或
E-mail:leannliu@itri.org.tw
◆本案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
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因無法
一一通知比價結果,敬請見諒。
1、上列需用日期為本案交期,無法配合請註明您的交期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 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一,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
之百分之二十(罰款不足100元以100元計罰)。
3、交貨地點:■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122-18號之甲棟1樓廠房 。
4、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前報銷,於次月19
日以電匯方式支付貨款)。
5.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6、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與。
7、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8、★ 報價回傳請附【報價細項】。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
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9、安裝維護。保固期:驗收合格後保固 __12__個 月。
10、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https:// vendor.itri.org.tw
廠商請先與工研院user和指定場域廠務經理做聯繫,並配合鍍膜設備商確認排氣管
路設計配置的細節
1.承攬作業安全衛生管理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本院相關規章之規定,若承攬
所在單位另有規範者,亦應從其規定。
2.廠商應依本院規範具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若有涉及
設備配電,應具備初級電氣人員以上之證照。
3.廠商簽署「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書」。
4.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
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吊
掛、設施中斷、高架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5.前項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請邀集施做場域相關負責人員參加,請其就環境特性及場
域安全規範進行說明與提醒。
6.廠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電氣設備電源系統
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
7.如有合梯作業,應遵循合梯作業安全,2人協同作業,應確認構造堅固、材質不
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兩梯腳間有金屬
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有安全之防滑梯面、不得做為二工作面
之上下設備使用且禁止站立於頂板作業、不得站立合梯上方橫向移動。
8.如有高於2米以上作業,有墜落風險時,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工作人員應穿著
安全帽、背負式安全帶等防護。
9.如有使用高空工作車作業,應依院規範事先申請高架(空)/吊掛作業許可並備有
高空工作車作業計畫,人、機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所定資格/證照要求,作業
區域應進行管制;於每日作業前應實施檢點,若有異常狀況(含人與物)應立即處
理。
10.如有配電盤新設或調整,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電工法規之要求(如接地、
用水設備漏電斷路、過載保護)並由合格電氣技術人員執行,電源線線徑應符合用
電設備需求,且披覆完整;配電盤/開關箱/電路控制箱本體應予妥善接地且門板需
設置接地跨接線、設置中隔板、張貼最新單線圖或結線圖、箱門張貼感電危害圖示
,配電盤前至少淨空80cm,電源線穿進/出箱體孔洞,應裝有墊圈。
11.配線應符合法規,禁止活線作業,線路應沿牆壁或線架配置,並套管防護、固
定良好。
12.若有穿牆/穿樓板之管線,洗孔處與管線間縫隙應確實進行防火填塞與做好防水
措施。
13.局部排氣設施配置
(1)局部排氣設置完成後,應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47條實施重點檢查,並實
施原始性能測試出具原始性能測試報告書,請將重點檢查報告及原始性能測試報告
書之交付,請列為驗收條件。
(2)排氣裝置應加裝靜壓表/差壓計,靜壓表/壓差計與風管之連接管應為鐵氟龍材
質;並確認排放廢氣接至適當之廢氣處理設施。
(3)如有設置排風管之手動風門,應設於人員站立高度可調控之處。
(4)廢氣排放管材應具抗化性與耐燃性;配管請避免使用伸縮管,盡量採用硬管並
以斜插方式接主管,以降低壓損。
(5)排氣管路固定與吊裝之零組件請使用不銹鋼SUS304材質,並加防震措施。
(7)排氣管線設置後應參照本所現有格式進行編號與標示。
(7)電氣設備電源系統應接地、具過負載保護裝置,如有用水潮濕設備應加裝漏電
斷路器。
(8)裝配3HP以上之馬達,應選用IE 4以上之馬達,並選用戶外型馬達。
(9)尾氣處理設備、風機馬達等定位後應加裝防震措施。
(10)排氣設施與相關偵測警報系統,建議連接緊急備用電源。
(11)本次施做為備援系統,完工後應測試系統切換與運作正常始得驗收。

承辦人:劉立安 聯絡電話:03-5915506
地址: 傳真:03-516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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