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訊系統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795450
列印日期:2026/03/28
彙總號碼:A652000218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03 月 30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CS 20260417  
 書立得通閱系統功能規劃與介面設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書立得通閱系統功能規劃與介面設計
(一),,委託目的:
透過專業規劃與設計,建立一套兼具效率、易用性與擴充性的系統平台,以支援組
織在資料瀏覽、查詢與管理上的多元需求。首先,透過系統功能規劃,可全面盤點
使用者需求與作業流程,將原本分散或人工處理的資訊整合為標準化、系統化的作
業模式,提升整體作業效率並降低人為錯誤。同時,藉由模組化設計,使系統具備
良好的彈性與擴充能力,能因應未來業務成長或需求變動進行調整。
其次,在介面設計方面,強調以使用者為中心(User-Centered Design),透過直
覺化操作流程與清晰的資訊呈現,降低使用門檻,提升使用體驗與工作效率。良好
的介面設計不僅能縮短教育訓練時間,也能減少操作錯誤,進而提升整體系統導入
成效。透過一致性的設計規範與視覺語言,可強化品牌形象與系統識別度。
通閱系統也需著重於系統整合與資料串接能力,使通閱系統能與既有資訊系統(如
ERP、WMS或其他業務系統)進行整合,達成資料即時同步與共享,避免資訊孤島問
題,提升決策支援能力。透過數據視覺化與分析功能,更可協助管理者快速掌握營
運狀況,提升決策效率與精準度。
透過專業團隊進行規劃與設計,可降低開發風險與溝通成本,確保系統符合實際需
求並具備良好品質,進而提升整體投資效益。綜合而言,本委託之目的在於打造一
套高效、易用且具前瞻性的通閱系統,以支援組織數位轉型與智慧化發展目標。
NEW-PAGE

(二),,通閱系統功能需求
其需求規格如下表所示。通閱系統功能規格表
1. 使用人員管理: 提供使用者帳號驗證與權限控管入口。
2. 通閱資訊管理: 執行通閱書籍清點、分揀與流程控管。
3. 運輸排成管理: 管理館際運輸路線、配送紀錄與狀態追蹤。
4. 報表查詢管理: 產製通閱、運輸及資財相關統計報表。
(三),,執行期間:
委託生效日起至民國115年04月15日止。
(四),,智慧財產權歸屬:
智慧財產權歸屬工研院。
(五),,付款方式與成果交付:
115/04/15 交付通閱系統功能規劃與介面設計簡報一份,支付費用100%。
(六),,交貨地點 :
工業技術研究院52館210室。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請優先進網址https://quotaweb.itri.org.tw/quotabrowse.aspx 查詢請購單號後
網路報價,
★本案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

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
★★除規格明訂允許二手、整新品、水貨或展示品者外,得標後廠商必須以新品(
公司貨)
交貨。
★★ 採購承辦人: 廖美芬 Email:mf_liao@itri.org.tw
★★ 報價請填寫廠商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
1、上列需求日即為到貨日期,若無法配合請註明您的交期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最低罰款金額為新台幣100元整)
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壹 ,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之百分之 20 。
3、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收到發票,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貨款(每月20日前報
銷,  次月19日電匯) ( 需扣手續費13元)
4、交貨地點:工研院中興院區77館140室收貨管制點 黃瑞軫 03-5916551
5、規格如上述/附件,保固期:驗收合格後 ____ 個月。
6. 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7、接受線上報價,「工研院企業網」進入「採購資訊」系統進行。
本院「採購資訊」系統網址 https://vendor.itri.org.tw/
8、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為決標對象
或分包廠商。
9、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承辦人:廖美芬 聯絡電話:03-5917729
地址: 傳真:03-516289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