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條款:
★★請廠商於購案截標日期24:00前,上網至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報價。 ★【必填】供應商統一編號: 、 傳真: 、e-mail: 。 ★本案不允許大陸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 採購承辦人:彭家容;Email: shakira@itri.org.tw,請多利用email回覆。 ★本案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請另外提 供價規格型號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 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無法逐一通知比價結果,敬請見諒。 1.,,本購案預計交貨日期依上所列需用日期前交貨/裝運,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 交期為訂購後 ______年_____月______ 交貨/裝運。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 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 1,罰款上限為成交總 額之百分之20。【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3.,,★廠商需於交貨/完工當日,將完交貨/完工日期書面(如紙本書面、傳真、郵 件..等)通知工研院 4.,,貴公司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為本院 之公職人員(工研院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法」除第十四條但書外,不得參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交貨地點:新竹市光復路二段321號22館101-A室 6.,,貨到齊後____日內完成安裝測試。教育訓練;線路圖____份;操作手冊____份( 電子檔);保固期:驗收合格後 個月。 7.,,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前報銷,於次月2 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8.,,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9.,,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 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 害賠償,應由承攬商 負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單, 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責 ,並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備註: 1.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 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吊 掛、設施中斷、高架、局限空間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2.承攬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承攬商用電不得 自行架設,亦不可串接延長線,請加漏電斷路裝置以防感電。 3.禁止活線作業,作業前應先關閉電源並於電源處掛牌「作業中,禁止送電」。 4.使用易燃性有機濃度大於爆炸下限,設置於危險區劃內之電氣設備請採防爆型, 防爆電氣(電磁閥、開關、開關箱、馬達/電動機、燈具、風扇等)應有TS標章。電 氣配線、接線盒/插座請採防爆型。如有機觸控面板應為防爆等級或有防爆措施、 如有電動閥門應為防爆設計或採用氣動控制、馬達應具防爆TS驗證等。 5.請考量使用化學品、操作條件,選用耐溫、耐化之材質。管線接頭及高壓管件請 提供耐壓證明文件。 6.管線接地電阻應在100歐姆以下,遇有法蘭跨接造成絕緣,需逐段進行接地,或 於對接處跨接導靜電線。 7.反應系統應有逆止閥之設置,避免氣體或液體倒流之風險。 8.閥件應標示開閉方向與狀態,管線應標示種類及流動方向。 9.安裝完成之壓力表應標示最高使用壓力。洩壓裝置應設定小於最大設計壓力(設 備銘牌應標示)。 10.壓力容器應依其規格,符合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 檢查規則之規定(如第一種壓力容器/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申請型式檢查、熔接檢查 、構造檢查、合格證明應在被檢查物體上明顯部位打印等,完成設置後應申請竣工 檢查...等)。 11.應至少有流量、溫度、壓力等監控及安全連鎖裝置,如有備援系統設計更佳。 12.液位計/液位管,應有防止外力被撞擊造成破管之保護措施。 13.如有廢氣或洩壓出口應導流至廢氣處理系統,吹洩方向避開人員活動範圍與設 備。 14.各單元測溫元件應有兩組,一組溫控,另一組溫控+過溫斷電。 15.設備電源及設備外殼應予接地,電源應加裝漏電斷路器,以防感電。設備定位 後應有防震防護措施。 16.配管不得橫越通道,若有必要,需設跨橋或防踩、防致人員絆倒之安全套管。 17.以下相關電力配設要求請納入驗收條件 (1)新增或維修配電盤,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電工法規之要求(如接地、用水 設備漏電斷路、過載保護)並由合格電氣技術人員執行,電源線線徑應符合用電設 備需求,且披覆完整;配電盤/開關箱/電路控制箱本體應予妥善接地且門板需設置 接地跨接線、設置中隔板、張貼最新單線圖或結線圖、箱門張貼感電危害圖示,配 電盤前至少淨空80cm,電源線穿進/出箱體孔洞,應裝有墊圈。 (2)若有新配設/修改插座應接地完整、極性正確、插座孔不得向上及張貼迴路及電 壓標示,連接緊急備用電源之插座或蓋板為紅色。 (3)如有新設置電燈開關應具螢光顯示。 (4)配線應符合法規,嚴禁活線作業,天花板上方線路應沿牆壁或線架配置,並套 管防護、固定良好,不得橫跨。 (5)若有穿牆/穿樓板之管線,洗孔處與管線間縫隙應確實進行防火填塞。 18.如安裝設備需重新配電或涉及給排水,請承攬商施作前洽工程部門確認電氣配 設/界面安全或另行委託工程部門處理。 19.設備搬運作業應有防止物料或設備傾倒壓傷人員之安全措施,工作人員應穿安 全鞋,搬運路徑應進行防護。使用起重機或堆高機,人、機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 規所定資格/證照要求。廠商於作業時應進行區域管制,限制人車進入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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