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條款:
1.,,規劃內容完成度35% 2.,,廠商專業能力10% 3.,,執行時程規劃與合作配合度25% 4.,,創意與差異化表現10% 5.,,專案費用規畫合理性20%
**報價需一併回傳詢價單與計畫書**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一、本案採書面審查,廠商請依規格提出服務計畫書及報價明細表,於115年3月11 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電子檔寄本案採購承辦人。 二、本案預計金額:新台幣444,000元整(含稅) 。★報價不得超過預計金額,超過 者本院得不予接受。 三、本院將逕邀審查合於需求之廠商,參與議/比價。 四、評分標準(100分): 1.規劃內容完成度35% 2.廠商專業能力10% 3.執行時程規劃與合作配合度25% 4.創意與差異化表現10% 5.專案費用規畫合理性20% ★★報價請填寫廠商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本案不允許大陸 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除規格明訂允許二手、整新品、水貨或展示品者 外,得標後廠商須以新品(公司貨)交貨。 ------------------------------------------------------------------------ ----- 1、本案預計交貨日期如上,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一,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百 分之二十。 3、交貨地點:台北科技大樓605室 4、保固期:驗收合格後 ____ 個月。 5、付款條件:經查驗/驗收合格後,依本院定期付款方式支付。 6、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黃芳郁 (Email:EH@itri.org.tw / FAX:03-5162869)。謝謝!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 本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 理辦法辦理。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 研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據「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決標對象 或分包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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