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訊系統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790815
列印日期:2026/03/08
彙總號碼:A542001349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6  年 03 月 09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CS 20260316  
 地下管線雜散電流分析與腐蝕評估委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 目的/用途說明:
計畫執行須針對24吋PE包覆的X52碳鋼材質地下管槽進行雜散電流數據分析與腐蝕
評估,評估內容包含10處雜散電流監測數據之分析、地下管線之雜散電流分布情形
、雜散電流對管槽陰極保護系統之影響、雜散電流來源與影響程度評估…等,並產
出成果報告報告。
 工作說明:
本案委託之評估項次及說明如下:
項次 工作大綱 工作說明
1 背景資料蒐集:包含地下管線陰極保護系統參數、現場環境、雜散電流可能來源
、雜散電流腐蝕型態等。
2 雜散電流數據分析:依據本所提供之10處監測數據進行分析。
 依據評估雜散電流對原陰極保護系統之影響程度,確認地下管線在雜散電流干
擾下,是否滿足CNS 15993-1陰極保護標準。
3 雜散電流來源與腐蝕程度評估:依據背景資料與雜散電流監測數據,判斷雜散電
流可能來源與路徑,進一步評估對金屬產生的腐蝕風險。
4 撰寫報告:提出評估報告(含數據分析結果、腐蝕評估結果、緩解方案建議等)

 驗收條件:
1. 115年3月15日前提供評估報告一式進行驗收,報告至少包括前言、10處雜散電
流監測點之分析說明與結果、管線雜散電流分布狀況、雜散電流對陰極保護系統的
影響、雜散電流腐蝕評估等。
 承攬商資格
1. 須具備陰極保護及雜散電流相關經驗者,請提供相關實績證明文件。
2. 須具備AMPP/ NACE 陰極保護專家(Cathodic Protection Specialist)證照。
3. 須具備AMPP/ NACE陰極保護干擾(CP Interference)完訓練資格。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請廠商於購案截標日期24:00前,上網至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報價
請參閱報價網址或傳真至03-5162879 或承辦人e-mail:nancyliu@itri.org.tw★★
★【必填】供應商統一編號:供應商統一編號: , e-mail:

傳真號碼:
★本案不允許大陸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1、※※本案決標方式:
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U>請另外提供價規格型號及
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
低於底價者決標。
2、本購案預計交貨日期依上所列需用日期前交貨/裝運,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
期為訂購後 ______年_____月______ 交貨/裝運。
3、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 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 1,罰款上限為成交總
額之百分之20。【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 廠商需於交貨/完工當日,將完交貨/完工日期書面(如紙本書面、傳真、
郵件..等)通知工研院 ★★★
4、貴公司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為本院
之公職人員(工研院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法」除第十四條但書外,不得參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交貨地點: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 52館610室。,,
,,6、貨到齊後____日內完成安裝測試。教育訓練;線路圖____份;操作手冊____份
(電子檔);保固期:驗收合格後 個月。
7、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前報銷,於次月2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8、★本案不允許大陸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9、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 https://vendor.itri.org.tw
10、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11. 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
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 害賠償,應由承攬商
負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單, 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責
,並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12、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採購承辦人(e-mail:nancyliu@itri.org.tw)

承辦人:劉金春 聯絡電話:03-5917364
地址: 傳真:03-516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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