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條款:
1.承攬商施作前請參加請購部門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如: 感電、碰撞等),採取危害預防措施(承攬商應提供作業人員護具並監督使用),並 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高架、吊掛、設施中斷、 高架等管制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2.承攬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其用電不得自行 架設,亦不可串接延長線,電氣設備電源系統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 3.承攬商安裝設備前應先關閉非必要之電源及水源,以防感電。 4.用水設施/設備請設置漏電斷路裝置,或於連接電源加設。設備請接地。 5.電力之配設/維修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電工法規之要求(如接地、用水設備 漏電斷路、過載保護)並由合格電氣技術人員執行,電源線線徑應符合用電設備需 求,且披覆完整;如有配電盤/開關箱/電路控制箱本體應予妥善接地、設置中隔板 、張貼迴路圖、感電危害圖示,配電盤前至少淨空80cm,電源線穿進/出箱體孔洞 ,應裝有墊圈。新配設/修改插座應接地完整、極性正確及張貼迴路及電壓標示, 相關電力配設要求請納入驗收條件。 6.若需佈設線路/配管有穿牆部分,請於進出點請予防火填塞。 7.施作前請通知相關部門。異味、異音、異常震動等作業,若影響鄰近同仁,應安 排於非上班時段進行。
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 /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因無法一一通 知比價結果,敬請多見諒。 ◆◆除規格明訂允許二手、整新機、水貨或展示品者外,得標後廠商必須以新品( 公司貨)交貨。 ◆◆採購承辦人:黃宜蓁、email: Jen.Huang@itri.org.tw ◆◆報價請填寫廠商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 E -maill:_______________ ,,,,,, 1.上列需用日期為貨到指定地點日期,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1,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之 百分之二十 (罰款未達100元者,以100元計) ★★★ 廠商需於交貨/完工當日,將完交貨/完工日期書面(如紙本書面、傳真、郵 件..等)通知工研院★★★ 3.交貨地點: 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321號2館106室 收貨服務窗口:徐庭茵 電 話:03-5732303 傳真:03-5753255 (請務必交貨至訂購單上之管制人員處,勿直接給使用者,以免延後一個月報銷請 款) ◆4.保固期:驗收合格後___12____個月。 5.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貨款。 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6.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7.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8. 本案已上網公告,有關本案之規格附件,請至本院詢價案公告網址( https://q uotaweb.itri.org.tw/quotabrowse.aspx ),輸入「案號(彙總編號)」以茲查詢。 【附件僅供本案招標使用,不得轉為其他用。 備註: 1.有任何資料需求請洽採購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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