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訊系統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771212
列印日期:2025/11/21
彙總號碼:Y550006225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5  年 11 月 24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SET 20251204  
 感測器組件及訊號傳輸線路實場建置委託勞務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網路通訊配接線建置工程(Cat.6),共計九處。網路線需求至少三百米。
感測器電源110V/220V電源供應配接線需求。(需採用保險絲座)。共計九處。
RS485通訊線配接(須採用至少0.75之4C通訊線)共計九處。
感測器固定工程,採用至少5mm壓克力固定安裝。共計九處。
設備電力資訊網路配接cat.6網路線、RS485線配接。
承接廠商配合實驗需求,須配合製作安裝固定支架件。
承接廠商配合實驗需求,須配合變更配接線與更改安裝位置之協助。
為計畫安裝準確性,承接廠商配合實驗需求,須採以雷射水平儀進行安裝位置量測


*依實驗測試需求協助到場配合修改

投標時應檢附
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至少須設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且出示
有效證件,且證照持有人須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
請購規格
承攬商安全會議應檢附下列資料,否則不得開工
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其附件內容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
初級以上電氣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1. 如有管制作業(如動火、吊掛…等),請廠商依規定作業前提出申請,並確認人/
機證照、安全措施等符合要求,申請表等相關紀錄請上傳本院【承攬商作業管理平
台】。
2. 線路配置時請要求廠商做好人員感電防止措施,並嚴禁人員進行活線作業。
3. 本案如涉及高度超過2m之高架作業,請要求廠商做好人員墜落防止措施。
4. 承攬商施工時需進行巡檢,巡檢紀錄請上傳本院【承攬商作業管理平台】。
5. 承攬商需指派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負責作業期間之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實施自動檢查,並配合本院安全衛生事務之推行。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請款開立 □ 發票  □ 收據 □提供407繳款書
供應商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產品如有環保標章號碼,請主動提供
**請上網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 報價或請傳真至 03-5162872 或 mail: j1299@itr
i.org.tw

本案決標方式:
1.  貴  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 (<U>請另外提供價規
格型號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
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
2.  本購案需到貨(履約完成)日期同上列需用日,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貨。★★請注意:交貨日期為貨品寄達本院日期,非貨品
寄出日期,敬請注意,謝謝! ★★
3.  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壹,罰款上 限為成交總
額之百分之貳拾。(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4.  交貨地點:工研院 沙崙院區
5.  保固期: 驗收合格  _12_ 個月
6.  付款方式: 依採購規範書或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
前報銷,於次月2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
7.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  者,若為工
研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廠商。
8.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9.  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10. 規格如有疑問mail採購承辦人(e-mail: j1299@itri.org.tw)轉user洽詢。
11. 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
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應由承攬商負
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單,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責,並
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12.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承辦人:吳思葶 聯絡電話:03-5912111
地址: 傳真:03-516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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