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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單號:2001770469
列印日期:2025/11/19
彙總號碼:Y5400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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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詢/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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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5
年 11
月 20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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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 規格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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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S |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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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復院區 25館外側廠區氣體純水管路配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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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閥件規格: 1/2" TEE (SWG) *3; 3/8" Tee*1 1/2" 球閥 (SWG)*1 1/2" Tube*16 1/2" 直接頭 (SWG)*10 1/2" 三點式過濾器*2 1/2"PT*1/2"SWG 外牙直接頭*4 1/4" PE軟管 *3;1/2" PE軟管*12 3/4"*1/2" 內牙卜申*1 1/2" 外牙彎接頭*1 投標時應檢附 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至少須設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且出示 有效證件,且證照持有人須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 請購規格 承攬商安全會議應檢附下列資料,否則不得開工 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其附件內容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
1.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 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吊 掛、設施中斷、高架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2.廠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電氣設備電源系統 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 3.作業前,應事先與委託單位確認關閉水電氣液供應源,電源關閉後,應進行上鎖 與掛牌揭示「停電作業中,禁止送電」,以避免作業中誤送電,造成人員危害風險 ;若設備、管線有危害性氣/液供應或壓力等,應確認已排除清空、洩壓、盲封、 遮斷等,並確認設備與管線溫度為常溫可施做範圍。 4.作業中應保持設備之安全防護裝置功能正常運作,若非必要不得任意中止保護裝 置功能。完成後應確認設備運作正常外,元件如有更換或維修應測試原有之訊號傳 送、防護及安全連鎖等功能正常。 5.如有合梯作業,應遵循合梯作業安全,2人協同作業,應確認構造堅固、材質不 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兩梯腳間有金屬 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有安全之防滑梯面、不得做為二工作面 之上下設備使用且禁止站立於頂板作業、不得站立合梯上方橫向移動。 6.如有高於2米以上作業,有墜落風險時,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工作人員應穿著 安全帽、背負式安全帶等防護。 7.氣體與流體供應管線應標示內容物與方向,閥件應有開/關標示,以利作業識別 。 8.氫氣供應管線,(1)管材與閥件應為316L以上材質,供應商應出具證明。(2)請加 裝逆止閥。(3)應採用靜電接地,接地電阻應在100歐姆以下。(4)氫氣管線應為一 體成形或以「熔接方式」銜接。(5)氣體管線配置完成應進行保壓測試,請使用惰 性氣體,以常用壓力1.5倍進行,並出具報告。 9.純水供應管線應耐壓及接管處固定良好,管線配置應避開人員行經路線,應固定 及防護良好。 10.若有穿牆/穿樓板之管線,洗孔處與管線間縫隙應確實進行防火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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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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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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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 |
電話: |
詢價條款:
本案決標方式: 貴公司所陳之報價及履約相關條件,將作為比價、議價之依據,請提供貨品最優惠 之價格。本院將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 者決標。
*採購承辦人宋敏珠 電話;03-5917728傳真:03-5162889 E-mail:Millys@itri.org. tw
*報價供應商統一編號:____________(必填)報價供應商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必填) *報價供應商聯絡人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填 )
1、本購案預計交貨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19 日前交貨 /裝運。無法配合者, 請另 註明您的交貨日期為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_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 一,罰款上限為成交 總額之百分之 二十(罰款不達NTD100.- 以NTD100.-含稅計算) ★★★ 廠商需 於交貨/完工當日,將交貨/完工日期書面(如紙本書面、傳真、郵件..等)通知工研 院 ★★★ 3、交貨地點:工研院 光復 院區。 4、保固期:驗收合格後 個月。 5.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6、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標、作為決 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7、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8、物品內容涉及著作權者,須經著作財產 權人授權,且同意在中華民國地區合 法販售。 9、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理 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10、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http://vendor.itri.org.tw; 歡迎網路報價 網址http://quotawe b.itri.org.tw/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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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人:宋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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