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條款:
本案廠商如需至現場進行設備維護、保養、校正、拆裝等作業, 1.廠商應依本院規範具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敬請採購 人員於下單時要求廠商簽署「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書」,並存檔。 2.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 採取危害預防措施, 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 吊掛、設施中斷、高架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3.承攬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電氣設備電源系 統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 4.進入實驗室/廠區需配合穿戴該場所或作業所需之個人防護具。 5.維修前,應事先與委託單位確認關閉水電氣液供應源,電源關閉後,應進行上鎖 與掛牌揭示「停電作業中,禁止送電」,以避免作業中誤送電,造成人員危害風險 ;若設備、管線有危害性氣/液供應或壓力等,應確認已排除清空、洩壓、盲封、 遮斷等,並確認設備與管線溫度為常溫可施做範圍。 6.作業中應保持設備之安全防護裝置功能正常運作,若非必要不得任意中止保護裝 置功能。完成後應確認設備運作正常外,元件如有更換或維修應測試原有之訊號傳 送、防護及安全連鎖等功能正常。
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 /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因無法一一通 知比價結果,敬請多見諒。 ◆◆除規格明訂允許二手、整新機、水貨或展示品者外,得標後廠商必須以新品( 公司貨)交貨。 ◆◆採購承辦人:黃宜蓁、email: Jen.Huang@itri.org.tw ◆◆報價請填寫廠商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 E -maill:_______________ ,,,,,, 1.上列需用日期為貨到指定地點日期,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1,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之 百分之二十 (罰款未達100元者,以100元計) ★★★ 廠商需於交貨/完工當日,將完交貨/完工日期書面(如紙本書面、傳真、郵 件..等)通知工研院★★★ 3.交貨地點: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321號2館106室 收貨服務窗口:徐庭茵 電 話:03-5732303 傳真:03-5753255 (請務必交貨至訂購單上之管制人員處,勿直接給使用者,以免延後一個月報銷請 款) ◆4.保固期:驗收合格後________個月。 5.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貨款。 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6.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7.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8. 本案已上網公告,有關本案之規格附件,請至本院詢價案公告網址( https://q uotaweb.itri.org.tw/quotabrowse.aspx ),輸入「案號(彙總編號)」以茲查詢。 【附件僅供本案招標使用,不得轉為其他用。 備註: 1.有任何資料需求請洽採購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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