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公告及報價

itri-cel.gif 詢價單號:2001736352
列印日期:2025/07/31
彙總號碼:Y540005424
詢/報價單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  貴公司於 2025  年 07 月 10  日前提供報價。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 □ 新台幣(含稅)   □ 新台幣(未稅)   □外幣:                

國貿條款:□FOB □FCA □DDU □DDP □其他                 

機場/港口:

項次料號數量單位需用日小計
 品名規格  單價 
規格
10 1 CS 20250930  
 67館特殊氣體偵測系統維護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本院因計畫分攤經費拆成2個項次,本案總共交貨數量僅為一式
**【規格說明請詳公告附件】**
**【投標時應檢附】**
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至少須設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且出示
有效證件,且證照持有人須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
**【請購規格】**
承攬商安全會議應檢附下列資料,否則不得開工
1.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其附件內容
2.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
**【注意事項】**
1.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
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吊
掛、設施中斷、高架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2.承攬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電器設備電源系
統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
3.廠商配線應符合規範,設備電源系統應接地,若有因配線牆壁、地面或天花板等
需穿孔處,縫隙處應確實進行防火填塞。
4.完工後應出具校正報告,需包含標準校正氣體之廠牌、濃度、鋼瓶編號。
5.警報部應揭示氣體偵測器種類及警報值。
6.偵測器應連接緊急備用電源。
20 1 CS 20250930  
 67館特殊氣體偵測系統維護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規格說明請詳公告附件】**
**【投標時應檢附】**
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至少須設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且出示
有效證件,且證照持有人須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
**【請購規格】**
承攬商安全會議應檢附下列資料,否則不得開工
1.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其附件內容
2.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有效期限內)證照
**【注意事項】**
1.請廠商配合施工前參加本案申請人所召開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討論危害事項,
採取危害預防措施,並將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轉知前來作業員工。如有動火、吊
掛、設施中斷、高架等作業應事先申請核可。
2.承攬商攜帶之機械器具,應符合標準,並進行安全檢查、檢點。電器設備電源系
統應接地並加裝漏電斷路器。
3.廠商配線應符合規範,設備電源系統應接地,若有因配線牆壁、地面或天花板等
需穿孔處,縫隙處應確實進行防火填塞。
4.完工後應出具校正報告,需包含標準校正氣體之廠牌、濃度、鋼瓶編號。
5.警報部應揭示氣體偵測器種類及警報值。
6.偵測器應連接緊急備用電源。


廠商簽章:


總價合計:


聯絡人:                                                   電話:

詢價條款:

◆本案已上網公告,有關本案之規格附件,請至本院公告網址(https://quotaweb.
itri.org.tw/quotabrowse.aspx)輸入「案號(彙總號碼)」以茲查詢。
【必填】供應商統一編號: e-mail:
◆採購承辦人:李伊謹 E-mail:amy.lee@itri.org.tw,請多利用email回覆。
請於2025.07.10 24:00前 上網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 報價或傳真至03-5162858或
E-mail:amy.lee@itri.org.tw
◆本案決標方式: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
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因無法
一一通知比價結果,敬請見諒。
1、上列需用日期為本案交期,無法配合請註明您的交期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 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一,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
之百分之二十(罰款不足100元以100元計罰)。
3、交貨地點:工研院■中興院區31057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67館1F 158-
1室。
4、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前報銷,於次月19
日以電匯方式支付貨款)。
5.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6、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
7、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8、★ 報價回傳請附【報價細項】。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
後,擲回承辦人。謝謝!
9、保固期:驗收合格後保固 _____個 月。
10、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https:// vendor.itri.org.tw



承辦人:李伊謹 聯絡電話:03-5912228
地址: 傳真:03-516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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