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價單號:2001717336
列印日期:2025/04/03
彙總號碼:Y550001720
|
詢/報價單
|
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提供 貴公司報價單並註明本院詢價單號或以本詢/報價單報價,並於2025
年04
月08
日前電傳或送達本院採購承辦人,以憑辦理為荷。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口新台幣(含稅) 口新台幣(未稅) 口外幣:
國貿條款:口FOB 口FCA 口DDU 口DDP 口其他
機場/港口:
|
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規格 | |
10 |
|
1 |
EA |
20251220 |
|
| 委託技術服務對太陽光電業者淨零碳排諮詢服務及產品碳足跡盤查 | | |
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 工作內容: (一)實體訪視工研院指定的國內太陽光電業者,並對受訪太陽光電業者進行有關淨 零碳排諮詢服務 工作項目: 1. 對太陽光電業者進行國內外淨零碳狀況、溫室氣體管理規範及溫室氣體盤查量 化導入技巧及盤查工具說明 2. 評估受訪對象未來潛在輔導可能性對象 3. 完成訪視後,視受訪業者實際需求,提供業者淨零碳排相關資訊 4. 產出受訪業者之淨零碳排諮詢服務報告 5. 工作時程:6月30日前完成2家淨零碳排諮詢服務;11月30日完成另2家訪視(累 計共4家) (二)依據ISO 14067規範,協助工研院指定的國內太陽光電業者,進行太陽光電產 品碳足跡盤查 工作項目: 1. 與工研院指定的1家次國內太陽光電業者討論,選定1件太陽光電產品為本案之 產品碳足跡盤查對象 2. 蒐集碳足跡盤查對象的產品碳足跡盤查相關資料訊息 3. 紀錄產品碳足跡盤查過程,與太陽光電業者之實地訪廠與會議內容 4. 依據所蒐集資料與紀錄,完成太陽光電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1份 5. 工作時程:6月30日前完成業者訪談記錄;11月30日完成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
交付成果: (一)淨零碳排諮詢服務報告書(含電子檔)1份/家次共4份 (二)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含電子檔)1份
|
|
|
廠商簽章:
|
總價合計:
|
聯絡人: |
電話: |
詢價條款:
請款開立 □ 發票 □ 收據 □提供407繳款書 供應商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產品如有環保標章號碼,請主動提供 **請於2025.04.08 24:00前 上網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 報價或請傳真至 03-51628 72 或 mail: j1299@itri.org.tw
本案決標方式: 1. 貴 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 (請另外提供價規 格型號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 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 2. 本購案預計交貨日期: 114 年 12 月 20 日, 依上列所示需用日前交 貨,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貨。★★請注意:交 貨日期為貨品寄達本院日期,非貨品寄出日期,敬請注意,謝謝! ★★ 3. 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壹,罰款上 限為成交總 額之百分之貳拾。(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NT$100(含稅)計算)。 4. 交貨地點:工研院■中興院區: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64館407a室。 5. 保固期: 驗收合格 __ 個月 6. 付款方式: 依採購規範書或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 前報銷,於次月2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 7.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 者,若為工 研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分包廠商 。 8. 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https://quotaweb.itri.org.tw/quotabrowse .aspx 9. 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10. 規格如有疑問mail採購承辦人(e-mail: j1299@itri.org.tw)轉user洽詢。 11. 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理 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應由承攬商負 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單,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責,並 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12.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
承辦人:吳思葶
|
聯絡電話:03-5912111
|
地址:
|
傳真:03-5162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