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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單號:2001714806
列印日期:2025/05/09
彙總號碼:Y550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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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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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提供 貴公司報價單並註明本院詢價單號或以本詢/報價單報價,並於2025
年03
月25
日前電傳或送達本院採購承辦人,以憑辦理為荷。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口新台幣(含稅) 口新台幣(未稅) 口外幣:
國貿條款:口FOB 口FCA 口DDU 口DDP 口其他
機場/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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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規格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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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T |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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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CO偵測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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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偵測器:0~300ppm 現場氣體警報盤:氣體第一警報亮黃燈,第二警報亮紅燈+警報可PB靜音, <)>紅燈亮,預留第一,二段警報乾接點,內含保險絲、端子台及各項 控制元件 數位顯示錶頭:2組警報點 訊號:4~20mA 五金另料:EMT管另料(彎頭、管接頭) 電線材料:包含訊號線材及動力線材 警報作動需連線至中央控制系統與警報系統,包含軟體更新 警報簡訊發送測試 監控系統連線與校正
投標時應檢附 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至少須設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且出示 有效證件,且證照持有人須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直接聘僱員工)
環安意見: 1. 請購人應於開工前請廠商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作業人員名冊(勞保 資料)、機械設備器具名冊與安全衛生承諾書並召開承攬安全衛生會議,告知承攬 商有關承攬之工作環境特性、危害因素、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 之措施、應遵守之事項、約定作業重點、確認作業安全評估;「承攬安全衛生會議 紀錄」請至本院【承攬商作業管理平台】填寫。 2. 承攬商在施工作業時,請要求廠商於安裝前先切斷設備電源,並不得進行活線 作。 3. 本案如涉及高度超過2m之高架作業,請要求廠商做好人員墜落防止措施。 4. 供應商應提供安全操作、維修說明書,供請購者安全的使用設備,請購部門應 依照說明書進行操作或維修作業。 5. 承攬商施工時需進行巡檢,巡檢紀錄請上傳本院【承攬商作業管理平台】。 6. 承攬商需指派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負責作業期間之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實施自動檢查,並配合本院安全衛生事務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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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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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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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電話: |
詢價條款:
需求單位:綠能所/李柏翰
請選擇開立方式:□ 發票 □ 收據- □提供407繳款書 供應商統一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於2025.03.25 24:00前 上網採購公告及報價系統 報價或傳真至03-5162897 或 mail:melodywen@itri.org.tw **提供產品如有環保標章號碼,請主動提供
本案決標方式: 1.,,貴 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請另外提供價規格型 號及分項價格)。本院將逕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 低於底價者決標。 2.,,上列所示需用日為本購案交期,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為____年____月__ __日交貨。★★請注意:交貨日期為貨品寄達本院日期,非貨品寄出日期,敬請注 意,謝謝! 3.,,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壹,罰款上限為成交總 額之百分之貳拾。(罰款金額不足NT$100,以 NT$100(含稅)計算)。 4. 交貨地點:沙崙院區 5. 保固期: 驗收合格 個月 6. 付款方式: 依採購規範書或驗收合格後,依本院一般付款方式支付(每月20日 前報銷,於次月20 日以電匯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貨款) 。 7. 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涉及本 案採購承辦人或其關係人,請於投標前通知採購承辦人,依本院利益衝突迴避管理 辦法辦理。 8. 進口圖書/期刊/資料庫內容涉及著作權者,須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且同意在 中華民國地區販售。本院得洽已取得合法販售之廠商優先議、比價。 9. 屢約過程涉及智慧財產權者,由工研院取得所有權利。 10.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貨勞務參與 11. 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 https://quotaweb.itri.org.tw/quotabrow se.aspx 12. 有網路報價密碼廠商可直 接上網報價或來電索取網路報價申請資訊。 13. 規格如有疑問mail 採購承辦人(e-mail:melodywen@itri.org.tw)轉user洽 詢。 14. 承接本院工程、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清潔、植栽、搬運)等承攬相關工作 時,承攬商應簽署本院安全衛生承諾書,於開工前參與施工安全衛生會議,工程案 並辦妥相 關保險,會議中應提示保險單據,未辦妥保險者,不得開工。承攬商辦 理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 害賠償,應由承攬 商負擔。作業中也應指派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作業單, 一切責任由承攬商自行負 責,並應賠償本院因此所受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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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温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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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3-591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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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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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516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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