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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單號:2001703145
列印日期:2025/02/06
彙總號碼:T5510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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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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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擬購下列物品,請提供 貴公司報價單並註明本院詢價單號或以本詢/報價單報價,並於2025
年01
月20
日前電傳或送達本院採購承辦人,以憑辦理為荷。
此致:上網公告專用
報價條件:口新台幣(含稅) 口新台幣(未稅) 口外幣:
國貿條款:口FOB 口FCA 口DDU 口DDP 口其他
機場/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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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料號 | 數量 | 單位 | 需用日 | 小計 |
| 品名規格 | | | 單價 | |
規格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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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OL |
202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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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Comp in N2 mix Conc:1pp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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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成分濃度:0.00010000% 包裝規格:2170.00公升鋼瓶接頭規格:CGA350 廠牌:Linde 氣體 CASNo:64-17-5單一包裝重量:2.4043600Kg Ethanol,Isopropyl Alcohol,Carbon Disulfide,Ethyl Acetate,1,4-Dioxane1ppm Cylinder Size15.7L Valve Outlet Connection CGA350 Cylinder 壓力2000psig Gas Volume2170L Shelf Life12months Traceability Nist Traceable by Weight ************************************************************************ ***** 1.使用危害性氣體前,請該實驗場域備妥危害性氣體偵測器並連線中央監控室。 2.鋼瓶不要買斷並於氣瓶用罄時,上線註銷並交由原廠商攜回。 3.供應商應提供完整的安全資料表SDS(中文)及依規定於容器外觀明顯處張貼符合 法規且與SDS一致之標示。 4.如得標廠商非建議廠商須提供SDS傳綠能所工安室確認。 5.須檢附一年內並與請購單CAS NO.及規格(含濃度)一致之合格繁體中文SDS電子檔 。若SDS為原廠,請供應商應加蓋有連絡電話之公司章或備註公司資訊。 6.送貨時,先送至工研院管制站(光復院區2館106室)確認後再送至請購人要求之 送貨地點。 7.請購人於鋼瓶到貨時,確認廠商提供圖示之正確性與是否有工研院規定之條碼, 如未張貼標籤或以快遞送達,請廠商返回管制站驗貨補條碼後,請購人始得接收( 光復院區32099)。 8.廠商之「鋼瓶規格」、「鋼瓶運送安全規定」、「運送人員要求事項」等請參照 本院高壓氣體暨鋼瓶供應服務契約之高壓氣體暨鋼瓶供應服務規範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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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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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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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電話: |
詢價條款:
●本案決標方式: 貴公司之報價,將作為比價之依據,請報最優惠價格。本院將逕 與資格/規格合於規定,且報價最低之廠商優先議價後,低於底價者決標。 ●本案投標廠商請[網路]報價,廠商若紙本報價[傳真完成]後,請再與 採購經辦者確認。
1.本購案預計交貨日期為114年4月10日前交貨/裝運,無法配合者請註明您的交期 為 年 月 日。 2.延遲交貨/裝運罰則為:每逾一日罰成交總額之千分之一,罰款上限為成交總額 之百分之二十,最低罰款金額為新台幣壹佰元整。 3.交貨地點:新竹市光復路2段321號2館106室。 4、保固期:驗收合格後______ 個月。 5、若無法提供報價,請於本單上述明理由及簽章後,擲回承辦人蘇艷姿。謝謝! 6、廠商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者,若為工研 院受規範之公職人員(包含工研院全體董事、監事、院長)或其關係人,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有第14條第1項但書情形者外,不得參 7、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8、本院相關採購資訊,請參閱網址https:// vendor.itri.org.tw 9、物品內容涉及著作權者,須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且同意在中華民國地區 合法販售。 10、歡迎網路報價,網址為http://quotaweb.itri.org.tw/index.asp。 11、承辦人網址: suyentzu@itri.org.tw 12、 化學品: (1)列管毒化物及95%以上之無水酒精請提供販賣許可證影本及物質安全資料表。 (2)送貨量液體超過100公斤、固體超過200公斤時,運送人員、運送車輛應符合 相關法規規定。 (3)依據化學品之危害特性使用安全容器盛裝,容器張貼法定之危害標示。 (4)送貨單上請註明訂單號碼、品名、數量及包裝單位。 (5)貨品請先送至交貨地點化學品管制站查驗合格後再送交請購人。 11. 氣体鋼瓶: (1)列管毒性氣体請提供販賣許可證影本及物質安全資料表。 (2)氣体鋼瓶規格、安全檢查、危害標示應符合相關法規或相關標準。 (3)氣瓶運送狀態必須覆蓋瓶帽保護,運送人員應遵守作業守則。 (4)運送氣体量超過50公斤時,運送人員、運送車輛應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5)送貨單上請註明訂單號碼、品名、數量及包裝單位。 (6)貨品請先送至交貨地點化學品管制站查驗合格後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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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蘇艷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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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3-591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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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516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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